每年大约有4000名中国人通过投资移民来到美国。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是为了给孩子寻找更好的教育。我和邱老师在日常工作中接触了相当一批这样的家庭:选择大波士顿地区的华人往往选择居住在Weston,Newton,Wellesley,Lexington,Belmont等这些教育发达的区域。我们发现,那些登陆美国时处于6-8年级之间的孩子,在进入美国公立学校体系后常常容易遇到语言问题。不少学生到了11/12年级,英语依然没有过关,阅读和写作能力还是很弱。究其原因,就是因为这群孩子错过了国内的英语语法学习,而进入了波士顿地区的公立学校后,并没有接受系统的语法学习,导致他们始终无法掌握诸如“定语从句和虚拟语气”等比较复杂的语法。事实证明:这种语法上的缺口,几乎无法被“浸润式全英文环境”所解决。我不管什么语言学专家怎么说,事实胜于雄辩。我这里想大声疾呼:那些即将移民来美的家庭,赶快让孩子把英语语法好好学学。
所以,今天我老文重发。这是一篇能帮助他们避免重大损失的文章,敬请扩散传播。谢谢!经常有朋友问我,学英语要不要学语法,怎么学语法。为此,我准备写一系列文章来讨论这个话题,今天是第一篇。讨论两个非常流行的误解。语法对于初学者非常重要。英语的语法和中文的语法有很大的不同,组织表达的习惯也大为不一样。例如,英文里对名词的修饰成分一般都在被修饰名词的后面,很多中国学生初期难以适应。例如,站在那边的女孩英文表述成the girl standing there。可是在实际教学中我们发现,很多孩子会理解成一个女孩站在那里。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理解显示出学生没能理解英语修饰成分后置的这样一个基本习惯,也没有理解英文表述里修饰成分和谓语动词的区别。例如,我们说,The girl standing there was lying on the ground。如果不理解语法规则,孩子会纠结:这个女孩既然站着,怎么又会躺在地上呢。理解这句话,除了需要懂得后置修饰,还要懂得英文里时态的含义:was暗指过去。所以正确的理解是:现在站在那里的那个女孩刚才躺在地上。阅读的过程就是不断去应用基本的语法进行句子分析和理解直到这些过程变成一种内嵌的直觉的过程。
所以,我认为在阅读前,让孩子有一个基本的语法概念是必须的。
但同时,我也认为,应该关注于那些与中文表述习惯不一样,影响阅读理解的核心语法,而不应该纠缠于语法里的枝节问题。什么叫核心语法?根据我对中国学生的观察,我认为主要就是修饰(包括定语从句、后置分词修饰结构和后置形容词结构构成的修饰成分),语序重置以及句子的连接。
除了英语修饰的后置习惯,语序的重置和插入语是很多中国学生在阅读中常常会遇到的一大挑战。例如下面这个例子:brought, with its unrivaled cavalry, into its sphere of influence the vast expanse of territories covering what’s now Mongolia and many parts of the Eurasia countries里面,brought的宾语被后置了,因为它太长了,而是把“into its sphere of influence”(进入他的影响圈)这个介词短语提前了。还有一些生来就复杂的词语,例如类似exposure of its vulnerable skin deprived of this protective layer to the bombarding ofultraviolet light by the chemical contamination of its habitat的结构(抽象出来就是exposure of something A to some other things B by another thing C)。
什么是枝节性的语法?就是那些不影响英文句子结构理解,常常属于特例,但中国很多中国考试喜欢考的一些特例性知识点,就如many a student到底是算单数还是复数,a group of students算整体还是算很多学生?这些语法在阅读时一带而过即可,不必深究。
另外,对于一些表述方式和中文相似的语法结构,例如表示原因的原因状语从句(如I come today because I care about you),我认为也不用讲,因为在实际教学中从来没有发现有学生理解这些“原因状语从句”有困难。反倒是如果老讲这些术语,反而给学生带来很多困惑。
误解2:没必要系统性地学习英语语法,只要多阅读就可以了,因为语法完全可以通过大量阅读自然习得。
这也是一个非常流行的误解。首先绝大部分学生做不到“大量阅读”。其次,能做到大量阅读的学生中,能够自然习得完整的语法能力的,也不过区区几个百分点的高悟性学生而已。这种“无师自通”的习得,需要大量的均衡的阅读和孩子极高的悟性这两者同时具备才有可能。这种极端的个案,基本上不适用于大部分孩子,不应该成为大家效仿的目标。
邱老师和我最近教授SAT,接触了大量在美国和加拿大上学的中国学生。他们中有些是在这里出生的,有些是在初中阶段移民来北美的,即便这个群体,他们的语法体系也具有明显的缺陷。具体反映到SAT的阅读部分时,对一些疑难句子理解不准确。文法部分的问题则更大。至于说国内的学生,“原版书读得不少,但英语仍旧很糙”的现象很普遍。
不学习语法的学生,在阅读时很容易“粗枝大叶、一知半解”。这样的习惯一旦养成,对学生的学习和考试是非常不利的。我们都知道,所有的考试,考察的都是难处、细微处的问题。基于一知半解的理解得出的选项常常是出题人的干扰选项。
另外,如果学生在阅读之前就掌握有一定的语法概念,那么学生可以在阅读中不停去验证这些语法规则,并最终将这些语法规则彻底内化,并进而帮助学生更高效地阅读。但如果学生在阅读时完全没有语法概念,那么上述正反馈过程也就无法发生,而学生的阅读过程也就是一个“模糊感”不断积累的过程—直到学生麻木。这样的阅读,本质上起反作用的。
至于如何高效地学习英语语法,我后面还会撰文详述。在此我向读者推荐善恩的《新概念英语》系列视频课程。早学早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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