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学习

英语大师陆谷孙谈英语学习-大量干货,不可错过,尤其是红字部分

善恩英语 2015-08-21

【Larry注】

此文我强烈推荐。大量干货,不可错过,尤其是红字部分!


善恩努力践行高质量的英语教育,因为我们相信学好英文可能比上一个名校会更重要。身在美国,我们无时无刻不感受到,这是一个靠实力说话的社会。金子无论在哪里都会发光,而英语就是这个实力的一个最核心的组成部分。




最近多地酝酿高考改革,将英文总分降低五十分,加在语文和数学上。据说有很多人觉得现在中国崛起了,不需要通过学习语言向西方学习了。您怎么看?

陆谷孙:我看现在权重调整可不是因为“崛起”什么的,中国之大,我不相信有人会自恋到认为可以不学外语了。一方面,现在干什么都要考英文,升学、升职、升官概莫能外,这个最易引发众怒。第二方面,认为——错误地认为——英语冲击了母语,夺取了母语应有的份额。可是不学英语真的行吗?昨晚我看到领导讲话:“中国没有落入中等收入陷阱”,这个“中等收入陷阱”就是从英语“middle incometrap”照译过来的。近来网上、报上到处在报道“摩课”,又是英文MOOC(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来的,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把名师名课放在网上晒,不都是“舶来品”?

虽然世界各国语言,使用人数最多的第一语言是中文,第二是西班牙语,第三才是英语,但是作为世界通用语,就是所谓lingua franca,英语是第一位的,通用的程度和领域,想来不用我多说了。中文,至少在可预见的将来,不可能替代英语。飞机要着陆了,跟地面塔台要沟通吧?非用英文,据说一批老飞行员退不了休,语言也是原因之一。因为世界通用,我们东邻某国为让孩子读出英文,还去给舌头开刀。

还有互联网上的一些名称,比如Yahoo,当然你不搞语言,不必要知道这个词出自《格列佛游记》,但这个词总要认得吧;Twitter、Facebook、Youtube我们虽然看不到,但词也总要认得吧。

文化民族主义者大概会觉得英语是帝国主义的语言?

陆谷孙:把语言跟意识形态附着是完全不对的,当年就连斯大林都说过语言没有阶级性。英美人自己也反对一语独大,主张多样化。他们喜欢讲world English,还有人造个词叫Globish(Global+English),最近用复数形式了:World Englishes。我觉得还是用lingua franca最好,以前阿拉伯人叫欧洲来的高鼻子老外“franca”,“lingua franca”本意就是老外的语言。用这个词就比较中性,政治正确,不像“English”会让人想起英帝美帝。

现在大概有十亿人在使用英语。我以前写过文章,介绍美国印裔学者划分的英语使用者的三个同心圆。第一层内圈是英美、澳新等母语为英语的地区;第二层是英语国家以前的殖民地比如印度、新加坡;第三层是像我们这样在发展的国家地区,第三个圈被称之为继续扩散圈。内圈对外圈的容忍度相当高,我们经常会搞错一些英文用法,比如“我们来谈谈这个问题”,这里经常说成We'll discuss about this problem;实际上这里的“about”是因为名词discussion的传染,纯属多余。母语是英语的人对这些瑕疵都能容忍。我在想,你讲“Well well study, day day up”,估计他们也能听懂,反正知道是向上而不会是向下的意思。

英语坐大,主要不是因为帝国主义的掠夺成果,而是因为它的历史。英国最早也是被别人侵略的,被欧陆的日耳曼人打过,然后有了盎格鲁-撒克逊语,后来又被南面来的法国人打过,所以英语的祖宗特别杂,连当海盗的维京人都有份。杂交这词难听,但这是它的优点。这个优点可不是大英帝国打赢鸦片战争打来的,语言的形成有它自己的历史。人家说美国人爱赶新潮,但他们到现在“秋天”还用“fall”,这本来是英国人用法,“fall”是日耳曼那一支古英语里沿用下来,南面法国诺曼人的征服带来了拉丁语的“autumn”,现在英国人用“autumn”比较多,倒是美国用更古老的“fall”。这样的例子很多,可以专门写篇长文章:美国语的因袭保守性。

英语为什么这么受重视,当然和英国、美国两个国家的影响分不开,但是除此之外,还有它语言本身的因素,这是无论如何不能忽视的。祖宗杂,善吸纳,词汇量特别大,英语词汇现在据说有六十万,OED收了二十五万吧,所以有人说莎士比亚要是活在今天就是个半文盲。连中国人爱说的“关系”,在英文里就是拼音的“guanxi”,这个词已经被它们吸收接纳并作书名了。这些问题不知道教育部的官员会不会考虑。我们需要理解英语的历史和目前的处境,以及它的地位。它的地位不是没有人挑战,不是光有中国的民族主义者在挑战,他们内部也大有人挑战。人要有国际视野,知道得越多越不会大惊小怪。

前教育部发言人王旭明说母语教育令人担忧,因为英语教育太盛行了……

陆谷孙:这个我不同意,英语和母语不构成零和关系。不能把中文和英文或任何外语对立起来。语言能力和敏感都是相通的:记忆力、对比能力、比喻能力、转化能力、换码能力都是在学语言的范畴里,还有虚实概念,比如“夫复何言”四个字很简单,但第一个“夫”是虚的,最难解释。所有语言里难的往往都是虚词。

这个权重倾斜政策试行一段时间以后,我倒很想看看我们的中文教育是不是水平就会提高。我们拭目以待。不过我倒挺同意王旭明说各种训练班办得太多,补课太多。小孩从小被逼学英文,家里来个客人就要做熊猫式表演,家长考考小孩这个词英文怎么说,答对了就很得意。

导致这种教育的是整个体制和社会环境,一心要移民,要出国。普通老百姓看到官二代富二代都往外跑,就也想削尖脑袋往外跑。然后SAT啊托福GRE啊都要考,又要去报班学。这是整个社会的问题,不是英语本身的问题,更不是某某文化委员会这样的所谓“敌对势力”在起作用。再说“敌对势力”也不能开训练班啊,训练班也有好的,但开班是为了赚钱,那是一定的。还有补课,听说有些补课大牛,家里椅子都坐满人,后来者只能坐到坐便器上去了。

回想起来,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那么封闭,学外语的传统倒没有断过,一直坚持下来了……

陆谷孙:“文革”的时候复课以后也没断过。记得有次路过某小学,听到里面在大声读“We are loyal to Chairman Mao”,发音不太准,听上去像是“We areLaoya to Chairman Mao”,挺好玩的。我一直讲,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如果没有合格的英文,难称合格。作为一个国家,没有合格的英文,也难有大国之林中的立足之地。

再说中国人现在不是英文太好,而是与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差得太远。这两天编词典我翻到国内某英文大报,说“黑车”叫“black taxi”,也许作为同心第三圈用法可以接受,但圈外人会想到英国伦敦的blacktop或贝尔法斯特的出租车,我们这里说的“黑车”都是私人的车,可不可以叫“unlicensed makeshift cab”,或者说“gipsycar used as a taxi”?还看到国内英文权威报纸上说到“代驾”时用“designated driver”,“designated”是说我们三个人出去开派对,一个人对另外两个人说,你们尽管喝,我今天滴酒不沾,晚上我会开车把你们俩先送回家。这个人才能叫“designated driver”,是指个体群里决定由某人来开车,不是从外面雇一个人来代驾。你说权威大报尚且如此,其他就更不要提了。笑话太多,说了,灭自己威风。

学外语也是在学另一种思维。

陆谷孙:那是。“这事的重要性再强调也不过分”;“中国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仍将是……”这样的汉语句子会让我们熟悉另一种思维。这类比较的例子多得是。语言的本质是比喻。近年来多少我们熟悉的比喻都是借鉴西方的,比如说现在常用的“温水煮青蛙”之类。

英语教材也是一个问题,以前有“Essential English”,讲一个英国老绅士教几个欧洲来的男女同学学英语,好像流行过一段时间,后来就是新概念英语。

陆谷孙:我以前读书时就用过“Essential English”,它内容很简单,“地上有桌子,桌子上有留声机,留声机里有唱片”之类的,内容上讲,含金量不高,主要是跟着录音学它那个腔调。新概念也蛮好,作者亚历山大是专门从事英语教育的。教材的确是问题,民国时候的英文教材有《天方夜谭》《三剑客》简写本,中学时候就学《福尔摩斯故事》了,教材都有一定难度,要跳一跳才能碰到的。因为这些教材的熏陶,民国时候人的英文,拿尖子来比,比现在好多了。不信的话,可看看林语堂办的英文杂志。

您不光英文好,应该说中文更好。您怎么做到中英文并驾齐驱呢?

陆谷孙:首先,这话受不起。我想主要受父亲的影响吧。从小父亲没有教过我一个法文字,教的全是中国的东西。前几天我做梦还在想“停车坐爱枫林晚”怎么翻译,红叶的红用fierier似乎较好。这就是从小学的东西根深蒂固在脑子里了,睡觉时候会从下意识升腾。我读中学时,俄语一边倒,学的是俄语,到大学里才开始学英语。一穷二白,上慢班从头学起。

父亲给我“汰脑子”,让我读尺牍、家书,如《曾文正公家书》《朱子家训》,还背过《对子书》,背唐诗,童子功的影响是一辈子的。越是年纪大,越会回想小时候。林语堂说爱国主义就是老是会想念幼时吃过的食物,我觉得有一定道理。大学以后,教过或没教过我的几位老派学者:徐燕谋、林同济、钱锺书、葛传槼诸位先生的影响都和对先父的纪念糅在一起了。

当然,我的情况可能是个案,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回想当时的同学很多都能写一笔好字,现在大学生写字比较像样的似乎越来越少了。不管怎么说,在整个教育领域,那个时候语文的权重也不算太多,现在中文的权重上去了,人们就会更爱国了吗?国家搞好了,人家自然会来爱你。

您觉得比较理想状态的英文教育是怎样的?从什么时候开始教?怎么教?

陆谷孙:小毛头的时候最好的办法是放英文摇篮曲和儿歌,而且等宝宝睡着以后也要不断地轻轻放,进入他的潜意识,我把它叫做earstorming(仿brainstorming)。再大一点,可以让孩子多接触些英语的动画影视作品,其实好莱坞历年来拍过多少优秀的动画片,我特别欣赏《狮子王》,里面狮子画得真是可爱,同时也可以给他看国产动画片里的经典比如《大闹天宫》。这样慢慢地给孩子看好东西,培养他们的兴趣。青春期以后可以给孩子看看好莱坞的经典老电影,而不全是今天的美剧。最近我重新看了《翠堤春晓》,拍得真好。只要把握住两条原则,淫秽的东西不用,政治不正确的东西不用。现在孩子面前已经没有道德大厦了,我们小时候还有传统的道德大厦比如礼、义、善、恶、尊严、荣誉等等。

要注意孩子心灵的敏感和柔软,多读能够打动人感情的作品。我母亲走得早,父亲教我背过元稹的悼亡诗《遣悲怀》(当时不谙他的用意):“谢公最小偏怜女,自嫁黔娄百事乖。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拨金钗。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薪仰古槐。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小时候不懂,现在终于懂了,这里面有先父对亡妻很浓很浓的感情。现在小孩大概不太读了。低头刷屏,不再抬头望天。我觉得现在孩子的心灵越来越坚硬钙化了,机械化了。我经常对学生说,我只希望你们的良心还是血肉做的,而不是一堆不锈钢。看到爱斯密拉达和卡西莫多的故事还会不会动情呢?我们小时候还是这种书看得多些,比如狄更斯的《艰难时世》,我的一个朋友说一点也不好看,我问他看到马戏班主打狗那一段吗?后来班主后悔了,坐在那里哭。突然感觉有人在帮他擦泪,睁眼一看就是那条狗,爬上来在舔他的眼泪。就凭这么一段,我至少没有忘记《艰难时世》。现在的小朋友右脑是不是都不太去经营了?我觉得倒应该多看看情感丰富的书,给右脑补点形象思维和艺术创作能力。

这对家长要求也很高嘛!

陆谷孙:谈不上要求高。别做“虎妈”,别做英文里说的 helicopter parent就行。小孩才一点点大就逼着去学钢琴,学画画,学奥数。这么高级的数学只有少数以后要搞理工的人才会用到吧,要小孩全部都去学真是没道理。学某种技艺几次不行,就应该把精力转移一下,试试别的,到其他地方去。现在整个指挥棒不改,只是把各个科目的分值权重像变魔术一样抛来抛去,不会有好结果的。只怕到最后中文没学好,英文更加糟。

陆谷孙:英文学好以后,进入了比较自由的王国,那真是其乐无穷。本“木头人”想做个语言玩家。最近读完Language Wars, Woe is I和Born Liars等书,一本讲语言的历史和现状,一本讲习惯用法与文法的关系,第三本讲为什么离开欺骗,人活不下去,结合科技讨论为什么说谎也有曲线,早上说谎最少,因为那是自我控制最强的时候,越到后面谎话越多。

最近我在编词典,看到的趣例真不少,比如我们的男厕所里经常有块牌子,写着“上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英文也有,叫“We aim to please, you aim too please”,大意是:我们的宗旨是让您满意,您也请瞄准了再方便。还有翻译,要是找到正好对应的习语,那可真开心。比如“屋漏偏逢连夜雨”,我们的翻法是“It's a perfect storm”,大概没有一本汉英辞典会这样翻。“完美风暴”的意思就是独立发生时没有危险性但一并发生时会带来灾难性后果的事件组合。再如普通一句话“会哭的孩子有奶吃”配上意象明显发生“基因突变”的“the squeaky wheel gets the grease”,不也是你刚才说的另一种思维吗?我们也要考虑让读者愉快,比如“不”字,英文很简单,就是no和not,但是我们还加了个例句,“Some people buy things they don't want, with the money they don't have, to impressthe people they don't know.”三个“don't”用得多好,现在是有不少这样的人,买自己根本不需要的名牌,用的是信用卡里的透支额度,目的是为了招摇过市。我们加这样的例句是为了让读者查阅至此可以把例句整个背下来。“一地鸡毛”要是找个没有英文头脑的人来翻,肯定就是“afloor littered with chicken feathers”,实际上英文里有相当接近的“a can of worms”,一罐虫子是钓鱼用的,要是在房间里打开了,虫会到处爬,一地蠕虫,很难收拾。这里的意象完全变了,从鸡毛变成了虫,但是意思却很贴切。


把英语作为文化载体来考虑,不仅仅是思维的外衣、交际的工具,更不仅仅是在考试中区别except与except for,而是在文化层面上如何进步素养的题目。在学好深圳英语翻译的同时,一定要把汉语作为维系民族精魂的纽带。我还但愿中文系也能培养出一小撮精英来。我但愿各位把英语作为文化的载体来学习。由于世界是多极化的,所以有人以为语言也是多极化的。英语在20世纪是强势语言,有人说在21世纪,英语要没落,会群雄并立,战国时代将要到来,我不太相信。有人引用拉丁语分裂成各种民族语言的历史,因此说英语也会如斯,我以为不会。现在英语已经分成良多品类,过去We used to speak of one English. Today we speak of many Englishes.这里,英语变复数了,有澳洲英语,中国英语等等,但英语万变不离其宗,主要是词汇上有很大不一样,像中国英语中也有一些有趣的部门,被吸纳到英式英语。举个例子,long time no see,本来是洋泾浜英语,现在英丽人都说,但这是极少的。所以,再变,也主要变词汇方面,很难说会发生在语法领域。仍是老话,万变不离其宗,文法不变,所以我不相信英语会变出语法有根本差异的品类。

从现状来看,用英语的绝对人数达11亿,仅次于汉语,运用范围、广度则大于汉语良多。评教授时会问,你有没有在《Science》(美)或在《Nature》(英)上发表过文章。那样的学术杂志75%都用英语,所以你无法回避事实,你得承认它是强势,事实就放在面前,这么多人使用,又有这么多用处,像国际政治、国际关系领域、科技领域、计算机、航空指令等等。另外英语有它的丰硕性,从理论上可用词汇40万字多,而法语、德语,20万字左右。英语中同义字多,林语堂说过,英国人最会骂人了,英国人骂“说谎”,他统计过有125种讲法“you flirt withtruth”(你玩弄真理),“you are guilty of terminological inexactitude”(你用语不确),不是由于我教英语,所以对英语情有独钟,英语就是如斯。英语教育,不正确地说,分为庙堂英语,我属庙堂教法;还有江湖英语,就是外面培训教法。21世纪是个很个性的时代,今后学语言,你要怎么学英语,完全是你个人的决定,很可能你会挑短训班,会挑新东方,疯狂英语,DIY,复读机,网络学院,远程教育。江湖英语教的是,就是我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某种意义上讲,这种想法主意也不错,语言的本身是交际,你能做到这一点就可以了,不是说要建研究型大学吗?我的体会就是要培养这“一小撮”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的精英。好比说复旦大学外文系每年要招48个学生,只要有个位数,2名或3名,对语言、文学感爱好,出来以后不那么功利,比较形而上,喜欢学问本身。你为什么学英语?Well,Ilike English simply for English'sown sake.我但愿将来还能培养这样一小撮人。我的理解办研究型大学,实际上就是精英教育。

作为文化载体来说,英语很有学头,我举几个有趣的例子。

要学好英语:第一,从技术层面要进步素养,从语言本身,要不断与母语对比,由于母语的影响根深蒂固,很多学生都不会用过去式,头三句还对,第四句就会犯错,没有过去式的意识。就技术层面上的对比,英语夸大形合(hypotaxis),汉语夸大意合(parataxis),这是已故的王力先生所译。我最近改了一份重要的翻译,头两句是“新世纪赋予我们夸姣的期待和但愿,新世纪激励我们付出更多才智去建设人类更夸姣的家园”,这是上海市申办世博会的头两句,气派很大吧,假如照翻的话,The new century has raised high hopes in ourhearts.The new century has inspired us to devote more talent and wisdom to thebuilding of a better homeland for mankind.但我觉得这不像英语,这么接近的地方两次用century,它是夸大形合的,而不是意合的,所以我把这改成Thenew century has raised high hopes in our hearts,inspiring us todevote more talent and wisdom to the building of a better home,不用homeland,由于这个词比较罕用,美国不是新设一个本土防卫司令部吗,才用上它。for humankind,不用mankind,由于女权主义者不喜闻,把两句并成一句。还可以从思维习惯长进行对比。好比说,中国人的思维习惯是从大到小,好比问你是何方人士,我就说我是浙江余姚人,先大后小写信的时候,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再是由大到小,邯郸路,复旦大学。英语的习惯是由小到大的,与汉语有所不同。其次,中文习惯是今天晚上7点半,法国队对塞内加尔队,先给你的是一个已知的时间,而英文习惯往往相反,凸显重要的:A soccer match between these two countries willtake place at7:30tonight.我们是从抽象的到详细的,他们是从详细的到抽象的,这是从思维层面上讲。

文化层面上的差异,主要讲三个例子。

1965年,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毛主席的老朋友,他问毛主席良多题目,毛就说“我现在是和尚打伞,无发无天”,翻译说,I am a solitary monk walking in the rain with a tattered umbrella.撑了顶破伞,在雨里,踽踽独行,结果西方就得到一个印象:毛主席正处于黄昏心态了,实在毛主席那时一点不黄昏,准确地说,他正预备发动文革,1965年嘛,他是最富于战斗力的时候。应该怎么翻?monk第一是无发的,The Buddhist monk is hairless and hairlessness in pronunciation is similar to lawlessness.第一个是“头发”的“发”,第二个是“法律”的“法”。第二是无天,because the umbrella separates my head from the sky,sky这里是指authority,就是我既不听从法律,也不听从任何一个权势巨子。但这位翻译完全翻错了,这就体现文化差异的题目。这是1965年的事情。

70年代初,尼克松来了,他想讨好毛主席,便想在演讲中引用毛主席诗词,找了许久,就找到“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但愿中美关系也如斯,加快我们的步伐,中美友好起来,他是这样讲的:Let's seize the day.seize,“抓妆;day,“日子”,孰不知,seize the day,这不是好翻译,这是从拉丁语一个phrase:carpe diem逐字译成英语,实意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所以很多享乐主义的老祖宗都讲这话,seize the day,成了文学艺术的母题之一。尼克松可能知道中国人这样翻译,所以他也那么说,但懂文学的人听了,就会觉得好笑。

还有一个例子,布什在对恐怖主义发表言论时,说“you may run,but you can never hide”,我的一个在外交部的学生译成“你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她十分自得,我说,你翻得不好,和尚、庙都是中国文化固有的东西,给中国人听着觉得挺好,但跟美国文化相差太大,这不是一个好翻译应采取的立场。换了我,就译成“你们可以逃亡,但躲是躲不掉的。”这是两种文化,语言转化之前应考虑这一点。若干年以前有位首长对上海人有个评价,那时上海人不太争气,他说,上海人精明而不智慧。然后他自己翻译了:People of Shanghai are clever but not wise.我说你翻得很好,但我讲个更好的:People of Shanghai are penny wise but pound-foolish.就是说,上海人对分币的计算琐屑较量,而在大利益上就比较痴钝,这样的翻译就把文化内涵当即传达到对方,要比clever,wise理解起来更到位。由于人家知道clever,wise都是褒义词,不那么留意它们在程度上的区别。Clever,也不坏,wise更好一点。事实上,精明含贬义,整句话的意思就是小处太计较,大处太糊涂。

把英语作为文化载体来考虑,不仅仅是思维的外衣、交际的工具,更不仅仅是在考试中区别except与exceptfor,而是在文化层面上如何进步素养的题目。在学好英语的同时,一定要把汉语作为维系民族精魂的纽带。“精魂”,本来是“精神”,我这样一改,觉得很满足,由于汉语是我们的魂,我们的魂已经失踪得太久了。阿尔丰斯都德,是个法国作家,写过短篇小说《最后一课》,我想大多数人学过。普鲁士人来了,所有阿尔萨斯、洛林的法语学校都要改学德语,他要上最后一课,还在黑板上写上了“法兰西万岁”,他以为本国民族的语言是维持民族魂的纽带。只要法语还在,法国就不会灭亡。当然现在没有外敌入侵,我说这话言重了,但是汉语的精魂已经失踪得够多了。好比汉语是很讲对仗的,以痛苦对快乐,现在偏要破坏这种对仗,标新创新,叫作“痛并快乐着”,由于是公家人物用过的,大家都抢着学样。

新新人类已经让汉语失踪了良多,那新新新人类会不会进一步让汉语失踪得更多?我很担忧。也有人叫我“遗老遗少”,他的年纪比我还要大,所以叫我“遗少”,你们应叫我“遗老”,由于我比你们大,为什么要这样叫,由于我喜欢写文章,刚刚主持人也讲到。我喜欢舞文弄墨,是一个酸腐文人。我喜欢写点文章,玩弄点雕虫小技,文白相间,就传出去一个“遗老遗少”的恶名,而且还夹带些英文。所以我还但愿中文系也能培养出一小撮精英来。这些人文白夹杂在一起。现在文言文对各位来讲,除了中学课本里无意偶然几篇古文,像柳宗元的,除此之外,就很少接触古文了。那么,繁体字还熟悉吗?繁体字不熟悉引起了很大的技术题目,好比两岸三地要沟通,像《英汉大词典》出了个大陆版,要出个台湾版。马上遇到字模转化,所有的简体字要转成繁体字,要把简体字转成繁体字可麻烦了,别认为是个很简朴的事情。像简体字“后来”的“后”,转成繁体字,就是“後”,但是他把“皇后”的“后”也改成这个“後”,就分歧错误了。这就是很大的技术性难题,两岸三地,包括海外华人社区,要趋向认同和亲和,没了繁体字,很成题目,我觉得真理是与时俱进的。所以区区冒天下之大不韪,在这里提倡多识些繁体字,但不一定叫你写,寻常我们要留意汉字的规范性,把简体字写准确,写好。中文是个思惟模具,让你的母语支配你的思惟“shape your thoughts”。

哑巴英语”并非学习的瓶颈问题

前一阵子,反对“哑巴英语”的浪潮十分高涨,但这并不一定是一种正确的,符合规律的指导思想。“哑巴英语”并不是我们当今面临的主要问题,无论是在学校课堂上,还是在求职面试中,都随处可见说有一口流利英语,颇具“洋态”的人。从当今时代的角度出发,英语学习是为了交流,但一个通过大学教育的人不应该止于交流。倘若英语学习只是大张旗鼓地鼓动“开口说”,未免有些过于浮躁。现在看来,早些年前的英语学习过程几乎都是“哑巴英语”,没有外教口语练习的机会,最常见的与外国人的接触机会就是一些来我国开会的外国学者为我们开设几场讲座;也没有大量的听力材料,于是,一部电影《百万英镑》就成为了当时反复利用的学习材料。尽管如此,只要读得多,输入的多,再加上“速写”、“猛写”,的输出方式,口头的阐述与书面的阐释之间本身是没有鸿沟的。而两者即使有一些距离,通过一定的方式也是可以克服的。比如,在表述之前,将所有要表达的内容都写下来,这本身已是一种输出,然后将其背下来,反复练习。当下人们大多鼓励“开口说英语”,但这必须是在基本功已经十分扎实的情况下进行,并且在一些重要场合,应将自己的所讲内容录下来,以待回去后反复听。“哑巴英语”并不是当今时代英语学习的瓶颈问题,真正需要被重视的却是:我们仍然需要静下心来大量阅读,大量写作,打好英语学习的基本功。多向语言学者型发展,非只求会用,将英语只当工具,而要精益求精,有所创新。

  原著、译著都要“悦读”

当今社会,学科的种类已增至四千多种,呈现越来越具体化、细致化的趋势。中国每年出版的学术著作已达20万种,但印刷量普遍较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各种文献资料本身所具有一个半衰期相对减小,原来一般是四至五年的有效期,而现在半年以后就有可能被其他东西所替代。面对如此巨量可阅读的材料,许多同学都希望老师能为自己列一张必读书目的清单,以此减少盲目阅读所带来的时间上的浪费。但是,“书单”本身就是一种“物化”的东西,是“死”的东西,正所谓“for everybody,and for nobody”,一般的书单几乎无一例外从古代孔夫子开始到现代一些名家名篇,而我们的阅读应当是没有所谓的框架界限的。无论精度、泛读、甚至跳读都要适时进行,毕竟大学学习仍然处在一个“寒窗”阶段,比起必读与苦读,看似“不务正业”的选读与“悦读”无疑是更好的杂读途径。最初应当从译著开始,因为有些翻译的书目还是十分值得看的,有时候看自己所熟悉的语言更加能够唤起自己心底里最真实的情感与回忆,或许就能在书中找到自己过去的时光,童年的趣事,从而更加能够领悟书籍本身所具有的内涵。书籍本身就是多种类的,有情感类型的、感官刺激型的,如武侠小说、抒情写景的、心理悬疑的、理性哲学的等等,在大量杂读的过程中,阅读数量的提高带来外语技术层面的提升。更进一步来说,在对什么是真实的、什么是虚假的判断上直接来源于自身的阅读,书本帮助大家认识自己,从书本中自己可以体会到做一件事情最正确的时机,体会世界上的各种情感。

  乐于“勤写”严于“猛译”

在阅读过程中,特别是阅读比较难的英语书籍过程中,应当将一本译文放在手边,对照着读,甚至读有余力,可以改写原书的英文,并将自己的翻译见解加入其中。过一段时间,回过头来看阅,并且改写,再过一段时间,再回过来改写,如此下去,一些语言上的习惯用法、译法都将会被牢牢掌握。“勤写”是建立在“杂读”的基础之上,勤于动笔,换而言之就是“多写”,哪怕是一点点小事,也要将它一一用英语记录下来。比如记日记,可以以“一日一题”的博客记录方式来持续,再者,写信或者E-mail也是一个很好的坚持方式,坚持得时间长了,就会将一些字词的消极记忆传化为积极记忆,反复运用之后,感觉用英语写作比用中文写作更加顺畅。同时还要注意的是,在“勤写”的过程中,尽量给自己规定一定的量,比如每天一页,以此保证写作的质与量。练到最后,当写作变成一种习惯,手中的笔便在又不会“凉”。可以尝试将“勤写”当作一种任务来完成,同时,也要把这一种任务化做乐趣,或者在任务中参进乐趣。对于喜爱英语的人来说,这一过程所体现的是一种表达的乐趣,挑战的乐趣,化被动为主动的方法。


对于英语学习者来说,翻译无疑是一个最具挑战的工作,是一项最有满足感的挑战。学好英语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做好翻译工作,这项工作是神圣的。在从事翻译过程中,会碰到许多自己不熟悉的专业领域甚至自己十分讨厌的主题。但是,有一点是应当始终被坚持的,那就是“自己所翻译的内容一定、至少要完全理解弄懂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这既是对自身从事的翻译工作的尊重,更是对读者的负责。“猛译”首先是要大家爱上翻译,无论是笔译还是口译,就像同声翻译,它要求译者有强烈的表现欲,经过一定的专业训练,能够在台上随时果断地展现自己,只有这样“脸皮厚”的人才会在翻译这一行业中如鱼得水;其次,便是最大限度地忠于原作者或者是原说话人,因此,还是要在自己对所要译的东西熟悉掌握之后才下笔,或者所要翻译的对象是自己所认识知晓的人。
翻译其实也是写作,但却是穿着“紧身衣”的写作,是有“照妖镜”的写作。应该有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名翻译者,无论是英译汉还是汉译英,最好能将英汉、或者原著的语言,如俄汉读本一同列出来,以此来让自己和别人找出翻译中的不足之处,让错误曝光,在“照妖镜”面前看到自己,一目了然。所有的翻译都要附上原文,供人批判,供自己在错误面前不断提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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